医疗纠纷发生后,患方往往最担心一件事:病历被改。等复印出来的病历,可能已经不是“原始面貌”。本文教你一个关键法律动作——封存病历,这是锁定证据、避免被篡改的核心操作,方法得当,能让后续维权主动十倍。
第一步:当场提出,书面要求
发现医疗损害后,第一时间向医务科或科室主任提出封存要求,同时注意以下要点:
- 要求对方出具 《病历封存申请书》签收凭证,或自己递交书面申请并让人签字
- 若遭拒绝,可 录音录像取证,并拨打 12345 或向 卫健委 投诉
- 同步要求 复印全部病历(复印件同样有证据效力),复印后加盖医院公章
第二步:清点页码,全程录像
封存不是简单装袋,必须做到“滴水不漏”:
- 要求封存全部病历——包括门诊、急诊、住院病历、护理记录、检验报告、手术记录、知情同意书等所有资料
- 与医院人员共同清点页码,在每一页上标注页码并签名、写日期,防止抽换
- 全程录像,记录清点、封存每一个环节
第三步:双方签字,规范封装
封存动作是否规范,直接决定证据效力:
- 使用大信封装好病历,封口处由双方签字、按手印、写日期
- 医院加盖公章,并注明“病历封存专用”
- 正本由医院保管,封存清单(副本)由患方持有,清单上列明所有病历名称和页数
第四步:当场审核,核对内容
这是最容易被忽略、却最关键的一步:
- 住院病历须包含:病案首页、入院记录、病程记录、医嘱单、体温单、化验单、医学影像资料、手术记录、死亡讨论记录、抢救记录等——逐项对照,一项都别少
- 主观病历(死亡讨论、疑难病例讨论、会诊意见等)虽不必然复印,但同样可以要求封存
- 发现记载与事实不符(如用药时间、剂量不对),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或备注
三个必做动作,一个都别少
动作一:复印——当场要求复印全部病历,复印件带走,原件封存。
动作二:拍照——对封存袋外观、签字位置、封条状态拍照留证。
动作三:保存——封存清单、复印病历、录像资料,全部妥善保存。
两个常见问题
问题一:医院说“病历还没写完,不能封存”怎么办?
依法应当在患者死亡或发生纠纷后24小时内完成封存。若未完成,可要求先封存已生成部分,剩余部分完成后再次封存。拒绝封存的,直接向卫健委投诉并固定证据。
问题二:封存后还能补充修改病历吗?
可以,但必须注明补充时间并签名,不能改动原始记录。发现事后补写、涂改的,在鉴定中可主张该部分不具有真实性,直接影响医院责任认定。
关键风险提醒
封存病历不收费,任何拒绝或推诿都是违法的。若医院拒绝封存,可依据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追究其行政责任;若因未封存导致病历被篡改,在诉讼中可申请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(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218条),并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还原事实。
作者:张瑞宏,上海中联(乌鲁木齐)律师事务所
如你正面临医疗纠纷,不知如何封存病历或固定证据,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。证据一旦灭失,维权难度将成倍上升。